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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訂定「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H0017臺東縣利吉混同層及其蛇綠岩系外來岩塊)」,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10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經地字第1050460511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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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依據:
地質法第五條第一項、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二條第一款及第十三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訂定「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
H0017
臺東縣利吉混同層及其蛇綠岩系外來岩塊)
」,
劃定計畫書、範圍圖得向臺東縣政府、
本部中央地質調查所閱覽,或逕
自本部
中央地質調查所全球資訊網站
(網址
http://www.moeacgs.gov.tw/ma
in.jsp
)
「地質法專區」下載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