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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度量衡業應備置之度量衡標準器及追溯檢校機構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6 月 2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經標四字第1114000271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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