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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商品標示法第十條規定解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1 月 23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08 年 06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經商字第1070242587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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