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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核釋水利法第63條之3第2項排注廢污水於圳路申請程序及主管機關核准權責之相關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經授水字第1126020682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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