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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自來水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自來水事業對其水源之保護,得視事實需要,申請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劃定公布水質水量保護區」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4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經授水字第0972022106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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