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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修正「應施檢驗車用兒童保護裝置商品之品名及檢驗標準」,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5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三字第10130003770 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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