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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核釋「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第9條第1款規定關於內建(不可拆卸)顯示器之應施檢驗商品。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5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五字第10650012190號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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