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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礦業簿副本填報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1 月 1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經地礦字第1135911006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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