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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電磁波相容檢測實驗室使用興辦事業計畫及申請免受山坡地興辦事業計畫面積不得少於十公頃限制審查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3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3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經標字第1040460138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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