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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支領月退休給與退休人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4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經人字第1040070486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部內各單位/經濟部人事處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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