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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訂定「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F0020嶺頂斷層)」,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12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經地字第1080460603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圖表附件:
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F0020嶺頂斷層)範圍圖附件.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依據:
地質法第五條第一項、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二條第三款及第十三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訂定「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
F0020嶺頂斷層
)」範圍
圖詳如附件,劃定計畫
書得向花蓮縣政府、
本部中央地質調查所閱覽,或逕自本部
中央地質調查所
全球資訊網站
(網址:
http://www.moeacgs.gov.tw/main.jsp
)
「地質法專
區」下載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