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法第五條第一項、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四條及第十三條第一項。
訂定「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G0003宜蘭平原)」範圍圖詳如附件1至 附件3,劃定計畫書得向宜蘭縣政府、本部中央地質調查所閱覽,或逕 自本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eacgs.go v.tw/main.jsp)「地質法專區」下載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