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1. |
108.07.03 |
自來水法第十二條之二第三項所稱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支用項目明細如附表 |
行政規則 |
482. |
108.06.21 |
建築基地開發透水、保水或滯洪設施最小滯洪量計算表 |
行政規則 |
483. |
108.03.06 |
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所稱之興辦再生水開發案,係取自下水道系統之廢(污)水或放流水,經處理後水資源可再利用之事業,為多元水資源開發之一種,有助減輕傳統水資源開發壓力及提高供水穩定度,具給水事業屬性,亦屬水利事業 |
行政規則 |
484. |
107.10.18 |
自來水法第九十六條所稱「妨害水量之涵養、流通或染污水質」,指第十一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行為;「經制止不理者」,指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 |
行政規則 |
485. |
107.10.12 |
自來水法第十一條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禁止或限制事項補充規定 |
行政規則 |
486. |
107.10.02 |
粗坑壩水門操作規定 |
行政規則 |
487. |
107.07.20 |
淡水河洪水平原二級管制區內建築物等核定基準 |
行政規則 |
488. |
106.09.15 |
用水計畫差異分析報告內容及格式 |
行政規則 |
489. |
106.09.08 |
取用「水利法施行細則」第二條所稱之伏流水 |
行政規則 |
490. |
106.07.25 |
經濟部水利署檔案及政府資訊開放應用須知 |
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