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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輸出貨品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案件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3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貿管理字第113065182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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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29 日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貿管理字第 113065182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7 點;並自 113 年 4 月 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