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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人員利用貿易統計資料應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1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貿綜字第1130150091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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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30 日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貿綜字第 1130150091 號函
  訂定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