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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中央管河川依水利法辦理容積移轉業務作業費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6 月 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經水地字第1131700261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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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12 日經濟部經授水字第 10620206750 號函訂定
  全文 5 點
2.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26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地字第 11317002610 號函
  修正第 1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