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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修正CCC4403.25.00.11-3等2項貨品號列之貨品名稱、刪除CCC4420.10.00.10-0等5項貨品號列、增列CCC4420.19.00.10-1等12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出規定代號,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6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經貿字第1125020090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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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部查無相關資料
2.中華民國 112 年 6  月 21 日經濟部經貿字第 11250200900 號公告修正
  發布;並自 112 年 6 月 23 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1  日經濟部經貿字第 11350200360 號公告修正
  發布;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