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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6 月 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經水字第1126034542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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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8  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1060460242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2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107 年 6  月 28 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1070460317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4~6、7、8、10、11、22 條條文;並增訂第 6-1 條條文;
  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 111 年 2  月 18 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1110460041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6-1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12 年 9  月 13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5 條第 1 款、第 2 款、第 3 款所列屬「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
  源局」、「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
  源局」之權責事項,自 112 年 9 月 26 日起改由「經濟部水利署北
  區水資源分署」、「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經濟部水利
  署南區水資源分署」管轄
4.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3  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1126034542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 條條文及第 2 條條文之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