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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電子式體溫計業者自印合格印證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4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經標度政字第1135000072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立法理由:
全文檔案: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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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10 年 4  月 21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四字第 1104000206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29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度政字第 1135000072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點之附表一、第 5 點之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