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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英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經能字第1125802406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立法理由:
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總說明(112.10.17).pdf
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對照表(112.10.17).pdf
圖表附件:
附件 各再生能源類別之每瓩年售電量參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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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904606910 號令訂定
發布 15 條;並自 110 年 1 月 1 日施行
中華民國 112 年 9 月 13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2 條所列屬「經濟部能源局」之權責事項,自 112 年 9 月 26 日
起改由「經濟部能源署」管轄
2.中華民國 112 年 10 月 17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125802406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3、10、15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