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77年6月3日經濟部經(77)水1519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
2.中華民國82年11月15日經濟部經(82)水091398號令修正發布第 3、5
、6、8、1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87年12月9日經濟部經(87)水字第 87032884 號令修正發布
第 12 條條文;並增訂第 12-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88年6月30日經濟部經(88)水字第 88461521 號令修正發布
第 2、3、5、6、8、9、11、12、16 條條文;並自88年7月1日施行
5.中華民國92年12月3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09204614020 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