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各分局債權及債權憑證管理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8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0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經園發財字第1130107822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98  年 8  月 24 日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經加一財字第 0980103064 號函
  訂定全文 3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0 年 2  月 22 日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經加一財字第 1000100613 號函
  修正全文 3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8 年 12 月 6  日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經加一財字第 1080012637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4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催收款項及債
  權憑證作業程序)
4.中華民國 110 年 6  月 4  日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經加一財字第 1100005968 號函
  修正第 3 點及第 4 點附表三、附表四;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13 年 10 月 8  日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經園發財字第 1130107822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暨所屬各
  分處債權管理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