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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嬰幼兒學步車商品標示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7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經商字第1120470425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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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87  年 7  月 31 日經濟部經(87)商 87217913 號公告訂定
  發布全文 5 點
2.中華民國 93  年 7  月 2  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302108710 號公告修正
  發布
3.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1  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11204704250 號公告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5 點;並自 112 年 5 月 18 日生效(原名稱:嬰兒學
  步車商品標示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