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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一般行政文書處理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5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智秘字第1138000239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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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1  年 5  月 15 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訂定
2.中華民國 93  年 7  月 26 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修正
3.中華民國 100 年 11 月 2 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秘字第 10018007120 號函
  修正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5 年 7  月 15 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秘字第 10518006370 號函
  修正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08 年 6  月 11 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秘字第 10818006980 號函
  修正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 27 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秘字第 11180006350 號函
  修正全文 12 點;並自 112 年 1 月 1 日生效
7.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4  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秘字第 11380002390 號函
  修正第 1、3、5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