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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違反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第四項規定逾期辦理公司登記之罰鍰裁量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2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2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經商字第1080240239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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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0年12月6日經濟部經(90)商1字第09002267250號函
2.中華民國108年2月15日經濟部經商字第10802402390號 令 修正發布,
  名稱並修正為「違反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第四項規定逾期辦理公司
  登記之罰鍰裁量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