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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辦理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補助花蓮石材業者清運石材災損品作業要點(107.04.23訂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4 月 2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經產字第1125103969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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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7 年 4  月 23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1070460222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 107 年 2 月 11 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3  日經濟部經產字第 11251039690 號令發布
  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