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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經濟領域特殊專長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3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4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經審字第1125602014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部內各單位/經濟部投資審議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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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7 年 3  月 6  日經濟部經審字第 10704601220 號公告訂定
  全文
2.中華民國 110 年 5  月 11 日經濟部經審字第 11004602220 號公告修正
  名稱及全文;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四條
  第一項第二款具有經濟領域特殊專長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
3.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28 日經濟部經審字第 11256020140 號公告修正
  全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