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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和平工業專用港港區通行證請領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8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經工字第1125100333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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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6 年 8  月 10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60460354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7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10 年 1  月 22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904607030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和平工業專用港港區
  通行證請領規定)
3.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10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1251003330 號令修正
  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