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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中央管河川疏濬工區超深越界處置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2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經水政字第1130601398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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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5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政字第 10606120440 號函
  訂定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13 年 2  月 7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政字第 11306013980 號函
  修正第 1、4、5 點及第 10 點之附圖;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