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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事業各類災害及緊急事件速報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5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9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經營字第1132144035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部內各單位/經濟部國營事業管理司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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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2  年 5  月 5  日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經國工字第 920079080 號函
  訂定全文;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6 年 3  月 2  日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經國一字第 10600027470 號函
  修正第 1、3、4、5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7 年 8  月 2  日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經國一字第 10700110750 號函
  修正第 3、4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8 年 11 月 5  日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經國一字第 10800150720 號函
  修正第 3、4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13 年 9  月 3  日經濟部經營字第 11321440350 號函修正
  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