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水利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所稱足以妨害公共水利事業或他人用水之利益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7 月 3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03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經授水字第1062020197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101 年 7 月 31 日經濟部經授水字第10120207200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 106 年 3 月 8 日經濟部經授水字第10620201970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