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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員工資通安全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10 月 1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貿資字第113115007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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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3 年 10 月 14 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資字第 1031250192 號函
  訂定全文;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11 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資字第 1051250061B 號函
  修正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6 年 9  月 29 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資字第 1061250183B 號函
  修正第 5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10 年 9  月 7  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資字第 1101250125 號函
  修正第 4、5、9、10、12、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10 日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貿資字第 1121250149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員工資
  通安全作業規定)
6.中華民國 113 年 5  月 16 日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貿資字第 1131150070 號函
  修正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