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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補助管考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4 月 15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經水源字第1131500877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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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7  年 4  月 15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源字第 09715002370 號函
  訂定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 102 年 3  月 4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源字第 10215019880 號函
  修正第 2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23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源字第 11315008770 號函
  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