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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水利建造物移交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1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經水河字第1131601119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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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8  年 1  月 5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河字第 09816000040 號函
  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 99  年 5  月 24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河字第 09916003750 號函
  修正附件一
3.中華民國 104 年 1  月 29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河字第 10416011060 號函
  修正全文 7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 113 年 2  月 2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河字第 11316011190 號函
  修正第 1 點及第 2 點之附件一;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