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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性騷擾防治申訴調查及懲處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1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經園人字第1130106105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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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5  年 11 月 13 日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經加人字第 09501036150 號函
  訂定全文 19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7 年 4  月 25 日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經加人字第 10701020390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20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性騷擾防治
  申訴調查及懲戒處理要點)
3.中華民國 111 年 12 月 16 日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經加人字第 1110012373A 號函
  修正名稱及第 2、8、18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性騷擾
  暨性別歧視防治申訴調查及懲戒處理要點)
4.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3  日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經加人字第 1120001702A 號函
  修正第 8、18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12 年 10 月 20 日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經園人字第 1120105975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20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性騷擾
  暨性別歧視防治申訴調查及懲處處理要點)
6.中華民國 113 年 6  月 17 日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經園人字第 1130104716 號函
  修正第 1、4~6、8、10、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 113 年 8  月 5  日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經園人字第 1130106105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22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性騷擾暨
  性別歧視防治申訴調查及懲處處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