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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市場購樣檢測計畫處理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2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經標綜企字第1131000530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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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29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 10450033020 號函
  訂定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1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綜企字第 11310005300 號函
  修正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