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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提供科技事業或文化創意產業具市場性意見書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5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經產字第1135100100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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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6 年 5  月 4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60460187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7 年 10 月 8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704605530 號令修正
  修正第 2、4、7~9、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13 年 2  月 5  日經濟部經產字第 1135100100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7、8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