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經濟部水利署辦理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執行作業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10 月 06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經水河字第1121615226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103 年 10 月 6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河字第 10316120670 號函
  訂定全文 60 點
2.中華民國 104 年 1  月 22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河字第 10416002080 號函
  修正第 26 點
3.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21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河字第 10516024470 號函
  修正第 3、22、32、35、39、40、47、48、52 點
4.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27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河字第 10516055630 號函
  修正第 44、45 點
5.中華民國 106 年 1  月 5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河字第 10516147960 號函
  修正第 32 點
6.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18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河字第 11216152260 號函
  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