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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之指定輔導產業認定基準及提供調整支援措施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7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30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
發文字號: 經產字第1125103758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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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5 年 7  月 26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50460330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7 條;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中華民國 112 年 9  月 13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2 條所列屬「經濟部工業局」之權責事項,自 112 年 9 月 26 日
  起改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管轄
2.中華民國 112 年 10 月 30 日經濟部經產字第 1125103758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