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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韓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2 月 2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經授智字第11252800571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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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25 日經濟部經授智字第 10420031151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7  點;並自 105 年 1 月 1 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12 年 6  月 30 日經濟部經授智字第 1125280057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 點;並自 112 年 7 月 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