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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2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2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經企字第11354001100號;台財稅字第1130468137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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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4 年 2  月 6  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 1040122674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0 條;本辦法施行期間,自 103 年 5 月 20 日起十年
2.中華民國 105 年 7  月 25 日經濟部經企字第 10504602940 號令
  、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10504611590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10 條;本
  辦法自發布日施行至113年5月19日止。但第 3 條第 2 項及第 4 條自
  105 年 1 月 1 日施行
3.中華民國 113 年 12 月 4  日經濟部經企字第 11354001100 號令
  、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11304681370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9 條;施行
  期間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2 年 12 月 3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