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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應施檢驗商品公告採參考貨品分類號列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7 月 0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經標檢政字第1133000494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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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3 年 7  月 2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 10320004620 號函
  訂定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15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檢政字第 11330004940 號函
  修正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