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性騷擾防治申訴調查及懲處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4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6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經人字第1130841887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部內各單位/經濟部人事處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91  年 4  月 29 日經濟部經人字第 09103521790 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 91  年 8  月 28 日經濟部經人字第 09103549180 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 95  年 8  月 2  日經濟部經人字第 09500592990 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 95  年 10 月 24 日經濟部經人字第 09503669300 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28 日經濟部經人字第 09903672690 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30 日經濟部經人字第 10103679910 號函修正
  第 15 點
7.中華民國 105 年 8  月 24 日經濟部經人字第 10500639830 號函修正
  全文 19 點
8.中華民國 111 年 11 月 21 日經濟部經人字第 11103683860 號函修正
  名稱及第 2、8 點;增訂第 20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性
  騷擾防治申訴調查及懲戒處理要點)
9.中華民國 112 年 2  月 21 日經濟部經人字第 11208405210 號函修正
  第 8、20 點;並自即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 113 年 6  月 12 日經濟部經人字第 11308418870 號函修正
    全文 28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