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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工廠檢查人員核可登錄暨管理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8 月 0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1 年 10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五字第1115002152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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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1 年 8  月 6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 1013000711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1 年 9  月 26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 1013000939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之附表 FIBPF-01; 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2 年 4  月 1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 1023001172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之附表 FIBPF-01 ;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2 年 9  月 27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 1023001824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之附表 FIBPF-01 ;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25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 1023002133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之附表 FIBPF-01 ;並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4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 1033000013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之附表 FIBPF-01 ;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 111 年 10 月 26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 11150021520 號令
  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