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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優良衡器計量管理業者申請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5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經標度政字第1135000006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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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1 年 5  月 31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四字第 1014000317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 101 年 7 月 1 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3 年 10 月 1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四字第 10340008350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點;並自 103 年 10 月 1 日生效(原名稱:優良磅秤
  自主管理市場申請須知)
3.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16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四字第 1064000289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26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四字第 1124000452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6、7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17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度政字第 1135000006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