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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商標審查人員提請評定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4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經授智字第11352800194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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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3  年 4  月 28 日經濟部經授智字第 09320030360 號令訂定
  發布;並自 93 年 5 月 1 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1 年 4  月 20 日經濟部經授智字第 10120030570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7 點;並自 101 年 7 月 1 日生效(原名稱:商標審查
  人員提請商標註冊無效評定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15 日經濟部經授智字第 11352800194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5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