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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熱與廢冷回收技術示範應用專案補助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4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經授能字第1130400282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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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1 年 4  月 26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10460265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2 點
2.中華民國 104 年 7  月 2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40460248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10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50380403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4、7、11 點及第 8 點之附件四、附件五;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6 年 2  月 16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603801770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第 1、3、7、8 點及第 4 點之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原名稱:廢熱回收技術示範應用專案補助要點)
5.中華民國 111 年 3  月 15 日經濟部經授能字第 1110500216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8 點;增訂第 12 點,原第 12、13 點遞移為第 13、14 點;並
  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30 日經濟部經授能字第 1130400282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4、7、8、13 點及第 4 點之附件一;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