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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辦理及督導高風險群工廠管理調查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4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經產字第1135100186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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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1 年 4  月 19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10460240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31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10460710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2 年 8  月 20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20460433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4 年 9  月 7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40460433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4、6、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5  日經濟部經產字第 1135100186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