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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地質敏感區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3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經地字第1125905003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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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1 年 3  月 6  日經濟部經地字第 1010460066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7  日經濟部經地字第 1125905003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