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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100.08.01訂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8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9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經能字第1040460429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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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0 年 8 月 1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00460467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4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1 年 6 月 25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告
  第 29 條第 3  項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
  ,自 101 年 7 月 1 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2.中華民國 102 年 2 月 27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20460090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7、29~31、33、40 條條文及第二、三章章名;增訂第 26-1
  條條文;並自 102 年 1 月 1日施行
3.中華民國 104 年 9 月 15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40460429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2 條條文之附件二